企业的管理者在执行制度时要反复权衡,既要惩处违纪者做到整顿不 正之风,又不能严重打击整体士气,影响企业发展。
有序的组织里自然不会有太多的违规者,规章制度正是针对某些特例 而言的,因而从感性角度来看,法应责“寡”不责“众”,以免造成惩罚的普遍性,从而失去了惩罚的目的;但理性来看,有错就应受到处罚,不应 被区别对待。深入思考不难理解,当一家企业提倡“法不责众”的思想和 管理时,说明制度中存在某些管理弊端,多数违反规则者正是钻了制度漏 洞的空子,这时就需要管理者引起重视。
有些心怀叵测的人很善于利用群众的力量,打着公众的旗号,假装为 了大家考虑,实则是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,利用群众的势力与企业做抗 衡,以“多数员工”做后盾而提出无理要求,这样即使失败也不会被处罚, 这种“伪众”的做法其实就是利用了企业“法不责众”的管理理念。遇到 这种情况,有些管理者会选择忍气吞声,担心坚持按制度办事可能会激化 双方的矛盾,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其实,这种情况并不可怕,只要把 握好是非观,理智对待,这种矛盾最终会被化解。
某厂有个工人偷拿了厂里的木材,数量虽少但性质已经属于盗窃。由 于这个人是木工,平时厂里人多少会有求于他,大家相处得也都不错,于 是,出面求情的人很多,但厂长坚持依法处理。
有人提议:“少数服从多数嘛。”厂长毫不妥协、理直气壮地说:“厂规 也是大多数人通过的,而且人数更多,要服从,更应该服从这个多数。”厂 长的话使大家哑口无言。一时间,厂长貌似被大家孤立了,但大家在冷静 下来思考后也开始理解并赞同他的想法,厂长维护的是整个工厂的秩序和 利益,工厂的利益关乎大家的利益,看似只是拿了厂里的东西,实则损害 了大家的权益,如果不严惩,最终受害的还是大家的利益。
有的管理者不以为然,总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处理事情,觉得可以 适用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做法,和平地处理局面。其实不然,不讲组织纪律,迁就多数,只会养虎为患、后患无穷。
诸如上例,依照大家的意见,不加惩处或从轻处理,不仅不会抑制偷 盗反而会助长不正之风。届时,厂长威信扫地,厂规厂纪荡然无存,工厂 也会被市场淘汰。
实施新规定、新纪律也应秉持这种是非观。新规定、新纪律一经提出, 必定会有违反者。有些是对新规定不甚了解的,也有的是在挑战制度的权 威性。看似是一片反对声,实则多数人的心态是盲目跟从,却并不坚持。 管理者起初也许会有孤立无援的感觉,但这种孤立只是暂时的,管理者只 要坚持制度的正确性,把握好是非观,时间会化解这种尖锐的冲突。
对于盲从者,管理者要耐心地向其讲明道理,变反对为赞成。对于那 些为反对而反对的人,既然他已经选择了制度的对立面,那么就要严格执 行制度。选择了真理就不要轻易动摇,要对现有的制度有信心,经过实践 检验的制度与真理才更能深入人心。
有一家店面不算大的商店,地理位置虽好,但经营不善、连年亏本。 新经理上任之后,为了整顿营业员们逍遥懒散的工作状态,制定了一系列 的规章制度,却遭到了一片反对。虽然被孤立了,但他始终坚持按规章制 度办事,并且说到做到。短短两年时间,商店转亏为盈,年终时大家还领 到了年终奖。看着手中的年终奖,一位平时经常上班织毛线、反对新规定 的女员工说:“还是这样好。奖金足够买十几件羊毛衫了。”如果新经理不 整顿员工风气、维持原状,商店也不会扭亏为盈,为大家带来福利。
倘若反对者是多数纪律性很强的人,当他们站在是非的观念上,坚持 自己的主张时,管理者就需要客观地考虑情况。但如果只是某些打着为大众服务的幌子,实则为贪图一己之利而无视纪律的人,那管理者就要高举 惩罚的利剑处罚他们。